父母快速家庭团聚移民政策概览

申请人需要满足:

  • 有一个成年子女为公民或新西兰居留签证(不受 Section49 约束)
    • 以新西兰为家
    • 绿卡没有条件限制
  • 主副申请人均无未成年子女;
    • 21-24岁,没有孩子,单身,经济没有独立
    • 18-20岁,没有孩子,单身
    • 17岁或以下,单身
  •  拥有 100 万纽币资产作为投资资金,并证明 100 万纽币的合法来源
    •  所有权
    • 合法所得
  • 同时有 50 万纽币资产作为安家资金;
    • 所有权
    • 可以是等值资产
    • 无需以现金形式转移来新西兰
  • 申请人有 6 万纽币年收入
    • 养老金
    • 租金收入
    • 股票分红
    • 投资回报
    • 利息收入
  • 满足体检及品行要求;
  • 移民申请原则批准及资金转移
    • 12 个月内,申请人 100 万纽币投资资金需要通过正规银行系统转款到新西兰,进行移民局认可的投资 4 年。(例如投资于移民局认可的国债,新西兰银行债劵,新西兰公司的股票或基金),不能用于个人消费。
    • 中国大陆申请有移民局及中国外管局批准的指定理财产品
    • 如果被认可资金在原则批准前已在新西兰,投资时间从原则批准日可以算
    • 如在原则批准后进入新西兰,投资日从投资完成开始算
  • 完成投资的证据
    • 投资金额
    • 投资完成的日期
    • 投资种类
    • 律师,注册会计出具的法律文书

 

  • 移民批准后申请人登陆新西兰,没有移民监居住要求。

此类别申请永久回头签证,对主副申请人没有移民监的强制要求,资金投资满四年,获得相关证明,S49解冻,获批P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