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快速家庭团聚移民政策概览
申请人需要满足:
- 有一个成年子女为公民或新西兰居留签证(不受 Section49 约束)
- 以新西兰为家
- 绿卡没有条件限制
- 主副申请人均无未成年子女;
- 21-24岁,没有孩子,单身,经济没有独立
- 18-20岁,没有孩子,单身
- 17岁或以下,单身
- 拥有 100 万纽币资产作为投资资金,并证明 100 万纽币的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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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
- 合法所得
- 同时有 50 万纽币资产作为安家资金;
- 所有权
- 可以是等值资产
- 无需以现金形式转移来新西兰
- 申请人有 6 万纽币年收入;
- 养老金
- 租金收入
- 股票分红
- 投资回报
- 利息收入
- 满足体检及品行要求;
- 移民申请原则批准及资金转移
- 12 个月内,申请人 100 万纽币投资资金需要通过正规银行系统转款到新西兰,进行移民局认可的投资 4 年。(例如投资于移民局认可的国债,新西兰银行债劵,新西兰公司的股票或基金),不能用于个人消费。
- 中国大陆申请有移民局及中国外管局批准的指定理财产品
- 如果被认可资金在原则批准前已在新西兰,投资时间从原则批准日可以算
- 如在原则批准后进入新西兰,投资日从投资完成开始算
- 完成投资的证据
- 投资金额
- 投资完成的日期
- 投资种类
- 律师,注册会计出具的法律文书
- 移民批准后申请人登陆新西兰,没有移民监居住要求。
此类别申请永久回头签证,对主副申请人没有移民监的强制要求,资金投资满四年,获得相关证明,S49解冻,获批P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