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祖父母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政策概览
a. 父母和祖父母多次入境访客签证的目的是通过授予多次入境访客签证,为父母或祖父母(及其伴侣)提供探望身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者的子女或孙子女的机会。
b. 要获得该类别签证,申请人必须:
i. 从新西兰境外提交签证申请; 和
ii 满足一般类临时签证入境的要求; 和
iii. 提供完整的体检,表明他们打算在新西兰停留总计超过 12 个月。
c. 主申请人或其伴侣的子女无法获得陪同父母的签证,他们必须自行申请访客签证。
d. 申请人必须由主申请人年满 18 岁的子女或孙子女担保,且满足担保要求。
e. 如果子女或孙子女未满 18 岁,因此无法担保申请人,则主申请人的子女或孙子女的父母仍可以担保申请人,无论该父母是否是主申请人的孩子。
f. 申请中需要提供子女或孙子女与担保父母的家庭关系的证据。
g. 担保人一次只能担保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单位(主申请人及其伴侣)。
支持文档
a.申请的人必须提供由其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者的子女或孙子女(或其子女或孙子女的父母)填写的临时入境担保表 (INZ 1025)。
b. 移民官员必须看到以下内容:
i 担保人的新西兰移民或公民身份证明; 和
ii. 确认主申请人与子女或孙子女关系的文件。
允许停留的时间
a. 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获得 3 年多次入境访客签证,允许在新西兰停留每次抵达之日起的 6 个月,前提是:
i. 担保人需要在该签证允许的任何访问新西兰期间留在新西兰; 和
ii. 提供担保支持该申请。
b. 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新西兰的最长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18 个月。
根据本说明签发更多多次入境访客签证
a. 申请人可以在3年签证到期后申请新的同类别签证;
b.以下人员通常没有资格获得后续多次入境访客签证:
i. 担保人在访问新西兰期间不在新西兰的人士;
ii. 在新西兰停留时间超过最长允许停留时间(18 个月)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