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读旅游签证政策概览

a. 符合以下条件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获得访客签证,以便与在新西兰的海外留学生一起生活并照顾该学生:
i. 持有有效学生签证,且年龄不超过 17 岁; 或者
ii. 持有当前学生签证并就读 1-13 学年。
b. 根据这些说明,每次只能向学生签证持有人的一名法定监护人授予签证。
C. 要获得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合格申请人的要求。
d. 如果学生签证授予特定家庭中的多人,则在这些学生签证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只有这些学生签证持有者的一名法定监护人将根据这些指示获得签证。

驱逐责任

a. 如果申请人陪同前往新西兰的学生被驱逐出境,则该签证持有者也将被驱逐出境。
b.持有人与其陪同的学生居住在新西兰,除非学生的签证已进行变更。 否则,签证持有者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法定监护人”的定义

就本说明而言,“法定监护人”是指:
a. 拥有合法权利和责任为国际学生提供照顾(包括教育和健康)的人。 这包括学生的亲生父母或养父母、遗嘱监护人或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和
b. 在学生的祖国为学生提供照顾的人。

被允许停留的时间
根据规定成功申请的申请人将获得多次入境访客签证,其有效期与随行学生持有的学生签证的有效期相同。
注意:如果学生签证持有者未就读1-13年级,且在学生签证有效期内年满18周岁,则法定监护人只能获得有效期至学生年满18周岁前一天的访客签证。

授予更久的访客签证

a. 如果申请人陪同学生并且在申请并支付费用后继续满足 相关政策要求,则可以向申请人授予更久的访客签证。
b. 在确定是否可以授予更久的签证时,移民官员必须考虑,在先前签证有效期内,法定监护人是否在新西兰逗留期间与学生一起生活并照顾他们。

资金要求

申请访客签证的申请人每月必须有至少 1,000 新西兰元的资金用于维持和住宿,如果住宿费已预付,则每月必须有 400 新西兰元。

后续旅行安排的证据

申请人必须提供旅行机票证明、续程旅行安排或足够的资金用于购买续程机票。

健康和品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规定的临时入境健康和品格要求。

 

希望在新西兰工作或学习的监护人

a. 监护人签证持有者没有资格获得:
i. 被认证雇主工作签证; 或者
ii.学生签证。
b. 希望工作或学习的监护人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访客签证的条件变更,以允许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 至下午 2:30 之间进行兼职工作或兼职学习。
C. 监护人申请改变条件必须满足一般工作要求(劳动力市场测试要求除外)或学生要求。
d. 如果拟议雇主没有遵守就业标准的历史或目前被列入劳动监察局维护的不合规雇主名单中,则不会批准条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