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政策概览
A.要获得三个月以上学习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
i. 获得录取通知书,或者如果返回继续学习课程,则获得新西兰教育机构批准的学习课程的注册确认,且符合学生签证要求;
和
ii. 免缴或已缴纳学费的;
和
iii. 年龄在18岁以下的要满足住宿要求;
和
iv. 已符合E3.15和E3.20中规定的任何先前或当前持有的临时签证的目的并满足条件;
和
v.满足资金的要求;
和
vi.目前没有持有陪读签证;
和
vii. 持有保险,除非他们是博士(PhD)学生或持有由外交和贸易部颁发的新西兰奖学金的学生。
b. 所有申请人必须满足一般类短期签证的要求,如:
ii. 被证明是合格的申请人;
和
iii. 满足的健康和品格的要求。
c. 尚未完成或将不会完成学生签证上认可的学习课程,并希望更改学习课程和/或教育机构的申请人必须:
i. 满足上述(a)和(b)要求;
和
ii.满足更换签证条件规定的要求。
注意:正在升读深造的申请人,例如正在升读高等教育的 13 年级学生,不需要满足更换签证条件的要求。